上海的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迫要去工商注销了,这家公司旗下还有一家分公司,那么总公司如果注销了,分公司需要怎么处理,首先我们要知道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
1、分公司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主要从事的业务完全由总公司决定,且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所有资产归属于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核算。
3、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分公司设立与一般公司不同,不需要经过核名,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即可;
5、分公司没有属于自己的公司章程,只能使用总公司章程。
由此可知,分公司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所有信息都要依附于总公司,总公司注销后,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也就失去效益了,因此,并不能只注销总公司而选择保留分公司。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信用代码证;
2、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
3、法人一证通、税控盘、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