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
上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
我国由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正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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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