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上海烟草零售许可证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做了详细解释,如有疑问的地方欢迎留言与小编交流。
1.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遗失了,可以在办理延续手续时同时申请补办吗?
答:可以。
烟草专卖局在审批延续、恢复营业等申请过程中发现该许可证存在变更、补办等情形的,可告知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并办理。
2.一个人(个人或单位)能否领取两本(含)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现有规定对同一人(个人或单位)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数量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能申请办理。
3.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能否延续?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地,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但是,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5.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办申请。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无期限?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蕞长为五年,自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