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深入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动漫也随之蓬勃发展。那么,在网络上发布动漫需要什么条件呢?首先排在第一位的应该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界简称为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一般被划分为游戏类文网文与非游戏类文网文。动漫类的属于非游戏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动漫类文网文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的纯内资公司;
2、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
3、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4、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
5、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条件。
动漫类文网文申请材料:
1、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章程;
3、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一般办理动漫类文网文办理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不过因为各地的申请条件不同,要求也随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