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为了扩大公司规模而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虽然名称中含有公司字样,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关于分公司,之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好多有关注册的内容,但注销却没怎么说过。为了让大家更加详细的了解分公司,小编给大家整理一些有关分公司注销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首先,分公司注销流程:
1.申请注销分公司之前,办理人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该由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分公司注销之后,办理人还需要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的撤销备案。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其次,注销所需提供资料:
注销过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如果分公司是被依法责令关闭的,还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则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除此之外,注销还需要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可能也会有人说注销看起来好麻烦,不注销可不可以。这里就需要注意了,虽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但是因为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责任往往由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分公司过长时间不经营也不注销,产生异常情况是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总公司法人信用的。而总公司注销时,如果有分公司没有注销也是无法进行注销的,这点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