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和零售的区别|长宁区代办求推荐
长宁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和零售的区别|长宁区代办求推荐
出版物在以前是指图书、熟记,随着时代的发展初八无不再是单指图书,以一定的生产制造方式使知识信息附着于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文字、图像、符号、声频、声频、代码等都可以称之为出版物,而缩微胶卷等缩微出版物,磁盘、光盘等电子出版物,是出版物目前常见的呈现形态。经营出版物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分为批发和零售,那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需要怎么办理呢?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零售类申请必须要有沿街商铺;
(2)(2)批发类的地址面积大于50平;
(3)有明确的公司经营范围;
(4)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5)有配套的图书管理人员及图书管理系统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由进出且不在居住用途房屋内);即临街商铺。
以上小编我给大家介绍了办理出版物许可的条件以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