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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青浦区代办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代办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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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0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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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释义: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广播电视的内容丰富多彩,有时政新闻,有喜剧节目,也有许多高颜值的电视剧,是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有色彩。那么这都是得益于广播及电视节目的制作。没有好的制作,就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内容的呈现。现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很简单,只需要提供给视频,其他的都能搞定!如果实在没有人员视频可以帮您

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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