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 收费合理,信誉度好,加急办理
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创建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是实现企业整体业务目标的基本手段。从目前的商业来看,网络营销涵盖了更广泛的网络的产品及投放互联网概念。
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加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六)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包括居民住宅楼、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夹层以及违法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七)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