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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预包装食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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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0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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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预包装食品办理条件

 

注册顾问: 陶阳

是对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10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10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折叠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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