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篇 外资年检的申报材料
对于外资企业年检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报材料]:
书式年检应提交材料:
A 、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供有效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C、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2005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