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出口退税需要的材料
在全球贸易增长趋缓的背景下,上海进出口贸易量也在逐年增大,要进行进出口贸易避免不了要涉及到进出口备案和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外贸企业应在商务厅办理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认定登记。
一、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所需材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申请退税所需材料: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三、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所需材料及填表要求:
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其他申请出口退税事项。